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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送本縣一般古物『北港朝天宮「慈雲灑潤」匾』之指定公告勘誤表1份,請查照更正。

刊登日期:2018/3/15
發文日期:2018/3/15
發文字號:府文資二字第1073802484號
主旨:檢送本縣一般古物『北港朝天宮「慈雲灑潤」匾』之指定公告勘誤表1份,請查照更正。
說明函: 一、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01條暨本府106年12月8日召開「106年度雲林縣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(古物、傳統表演藝術、傳統工藝、口述傳統、民俗、傳統知識與實踐、文化資產保存技術及保存者類組)第三次審議會議」決議辦理。
二、旨揭一般古物業經本府於106年9月27日府文資二字第1063809836C號公告指定為一般古物在案。
三、上開指定公告事項三、古物綜合描述之年代:西元1887年(清光緒14年)係為誤植,更正後之年代為西元1887年(清光緒13年)。
正本:財團法人北港朝天宮
副本:文化部、雲林縣北港鎮公所、雲林縣議員蔡岳儒服務處、蔡侑樺 君、吳登興 君、邱彥翔 君、本府縣長室、本府副縣長室、本府秘書長室、本府新聞處、本府行政處、本府民政處、本府文化處(均含附件)
附件:
  • 指定公告勘誤表
  • 106年9月27日北港朝天宮「慈雲灑潤」匾指定公告